2014年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通过专家审查

11.10.2015  16:41
 

(厅宣传中心  胡顺华  厅水保监测中心  马力刚)10月10日,省水利厅在武汉主持召开了《湖北省水土保持公报(2014)(送审稿)》(以下简称“《公报》”)专家审查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到会指导,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长江科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有关市(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及县(市、区)水土保持监测点、公报承编单位的专家和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参加评审。

 

唐俊在讲话中指出,编制和发布《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明确要求,是湖北实施《水保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定的职责,是保证社会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是实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抓手。 

唐俊强调,高质量的《公报》要具有权威性、通俗性、实用性。一份好的《公报》既要提供真实、详尽、及时的信息,又要通俗易懂,便于公众阅读,更要便于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唐俊还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水保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以改革的精神做好水保监测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监测站点的力量。 

专家组经听取《公报》内容编制的汇报,通过质疑、讨论形成以下意见:该《公报》的编制符合《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公报》的发布对于满足公众知情权、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为全省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湖北省生态保护、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公报》编制内容全面,反映了湖北省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工作情况;《公报》的结构合理,资料翔实,图文并茂,反映了湖北省2014年水土保持状况。专家组建议: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状况;补充有关专业名词说明;完善有关文字、图表。专家组认为该《公报》经修改、完善后可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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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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