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宗委启动“民族助学工程”

14.07.2016  17:07

2016年7月11日,湖北省民宗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民族助学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民宗发【2016】26号),标志着今年全省“民族助学工程”启动。

湖北省“民族助学工程”面向2016年考取本科院校(二本以上院校)的享受低保家庭的100名少数民族大学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5000元;在民族地区就读的享受低保家庭的100名少数民族高一学生,每人每年资助人民币1000元。

民族助学工程”是湖北省民宗委开展的一项长期的、具有深远影响的政府助学工程,体现了政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爱。从2007年起,已先后投入1100多万元资助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和高中生2600余名,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应和重大影响。曾被资助的贫困生来信表示:珍惜不易,努力学习,不负众望,学成后一定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帮助他人,不忘政府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和关怀,不忘党的恩情。

下一步,湖北省民宗委将总结开展“民族助学工程”近10年来的经验,不断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把“民族助学工程”做成全省民族教育的精品,为湖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人才的培养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