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陵山地区高中财政投入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

10.12.2015  03:23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自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湖北省市州中心城区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要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执行。

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指导标准为:市(州)中心城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个集中连片贫困山区县(市、区)不低于800元,其它地区不低于1000元,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的机制。

年初,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见》,决定:全面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12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到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改薄”任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2017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5年内,支持恩施州建设100所左右寄宿制学校,每所学校省补助100万元,2017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民族地区每个县建立1所职教中心,从2016年起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2017年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2015年普高与职高招生比例将由2014年的7:3调整到6:4。同时支持民族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资金,在高校建立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和幼师培养基地,并在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定向使用。实行省招、县管、校用录用教师新机制,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民族地区教师紧缺问题。建立城镇支援农村教育机制和促进教师到少数民族地区、薄弱学校任教岗位津贴制度,稳定艰苦边远地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