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责任与担当铸就青春——湖北省检察院阮雪芹荣获2017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04.05.2017  23:42

  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青年联合会命名表彰2017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阮雪芹获此殊荣。 

  

  “湖北青年五四奖章”是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青年联合会授予湖北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和宣传湖北青年的优秀典型,展示当代湖北青年精神风貌。 

  

  阮雪芹于2007年进入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工作,办理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2013年省检察院成立未检办,她与其他三名同志一起成为湖北未检工作的开拓者。 

  

  她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参与部署“关爱儿童,远离噩梦——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参与起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办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参与指导十堰郧西校园砍杀案、养母虐子案等,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 

  

  她注重案外延伸,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她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加团省委未成年人保护巡讲,实施省妇联“法制校园建设”项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支助困境未成年人。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体康复、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社会观护等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快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她善于思考总结,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该同志考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形成湖北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性侵害未年人犯罪专项活动情况报告》、《防治校园暴力及校园欺凌工作情况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省妇女工作专家、省法治教育优秀宣讲员、女检察官业务骨干,省青年说法演讲比赛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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