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介宜昌改革督察工作经验

02.03.2016  11:23

   以督察之狠谋改革之实

   全省推介宜昌改革督察工作经验

  2月29日,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召开,宜昌作为4家发言单位之一,在大会上作题为《以督察之狠谋改革之实》情况汇报,全面介绍宜昌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经验。

  宜昌承担着国家、省级三十多项改革试点示范任务,是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区域。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宜昌将督察作为推进改革抓手,狠抓领导这个“关键少数”,“”领导重视,“”领导推进,并把“”领导作为最有效的督察手段,全面对接省“四个全面”考核指标体系,改革工作占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总分100分的13.5分,比省对市州考核分值高3分,改革工作地位得到空前提高。

  在全市高度重视格局下,建立台账管理、流程管理、报告管理三大制度,将各个改革项目分解到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台账,逐项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做到适时督办、办结销号、年终结账。并把改革定期报告制度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组织制度,实行定期通报,纳入过程管理和痕迹管理,对虚报、迟报、漏报行为进行追责。

  依托市电子政务内网,搭建党政一体、市县一体的“在线督察”平台,实现督察工作在线部署、情况在线反映、结果在线公示、问题在线处置。所有改革事项实行落实进度“亮灯”制度,对进展顺利的事项“亮绿灯”显示,对进度缓慢即将临近时限的事项“亮黄灯”提醒催促,对进度落后的事项“亮红灯”警示。同时,分季度、半年、全年定期给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改革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分数一旦提交不能进行修改,各阶段性实绩评分结果按照权重折算分值后,计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总分,并且将日常考评的权重提高到60%以上。

  此外,通过推进市委、市政府大督察,市纪委专项巡查和市改革专班小督察的有机对接,进一步提高了督察的权威性和精准性。去年,市委组成11个组,对8家市属国有企业、9家市直部门及所属28家县级事业单位、6个县市区进行了四轮专项巡查,其中发现改革重点问题50个,下发整改通知20份。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或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督察。 宜昌以督察之狠,谋得改革之实。据了解,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地区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宜昌市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域的“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打造“互联网+分级诊疗”新模式,获得国务院多项激励措施支持,并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权威媒体的推介。同时,宜昌商事登记“三证合一”改革在全国复制推广,区域协作“三峡城市群”战略成功进入省级战略,并有望上升为国家战略;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交流座谈会、城市绿色发展现场会在宜昌召开;投融资“组合拳”改革在全省改革现场会上交流;干部人事“察担当,促有为”、作风建设“抓落实”机制、纪律检查“巡查试点”等改革得到省委书记李鸿忠批示肯定。

  记者获悉,2月23日下午,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上海、湖北、福建、浙江等地改革情况汇报,湖北汇报了关于建立和实施改革落实督察机制的情况。(记者刘紫荣、雷鹏程)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