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出台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

23.09.2016  20:01

为进一步转变国资监管方式,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湖北省国资委于近日出台了《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和《湖北省国资委行权履职流程图》。

湖北省国资委以《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新时期国企改革“1+N”系列政策文件的贯彻,对应依法履行的出资人职责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理,确定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年度投资计划备案、重大投资项目备案、清产核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批、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企业章程制定/修改、企业改制重组方案审批、企业股权激励、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企业年金方案、任免或建议任免出资企业负责人等18项出资人职责,并明确了每一项职权的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实施依据、报送资料、责任处室、责任事项。

本次出台的《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充分体现了国资监管机构进一步转变监管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有关要求。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的原则,清单明确了每一项权力对应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事项,还将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对多元投资主体出资企业的股东职责相衔接,明确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涉及清单所列重大事项的,应当先根据清单的要求获得国资委书面意见后,再依法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决策程序。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出台,是湖北省国资委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主动转变监管职能和调整完善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国资委行权履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国资委供稿)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