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全面启动

03.07.2017  18:22

  6月30日从湖北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培训班获悉,从8月1日起,我省97个空气自动站将实现监测网省级统一管理、第三方机构统一运维,改变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的局面。

  随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的不断推进,突出绿色导向的政绩考评机制逐步建立。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的局面,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去年,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保厅根据情况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便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此次我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其范围为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含3个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的8个点位)的共97个县级空气自动站。上收工作从7月1日起全面启动,要求8月底前完成。计划从8月1日起,县级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工作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社会化运维机构统一开展。

  省环保厅要求,监测事权上收后,各空气自动站点位信息以省环保厅批准的点位信息为准,不得擅自变更监测站点、更换仪器设备,如需变更,须经省环保厅批准。(王理略、余桃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