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等材料的说明

11.04.2018  00:32

为做好2018年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后期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上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必须在4月16日前派专人将下列材料报送到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总工会办公楼2305室)。

1.《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

2.《湖北省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一)》原件。

(企业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

3.《湖北省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二)》原件。

(农民和企业一线职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填写,一式两份)

4.《湖北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原件。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一式两份)

二、填写说明

1.《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是由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行政上报的审批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2.用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随意改变表格制式、字体大小及页面设置。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0,1,2,3……)。

3.工作单位填写。《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和签署意见表中的工作单位、职务要一致,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原则上与公示中的保持一致)

4.推荐单位填写。(1)地方直接填写xx市,如武汉市、神农架林区;(2)中央在鄂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如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3)省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政法系统、省直机关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全称(原则上与本单位公章保持一致)。省国资委、省产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要负责收集其前期推荐对象的审批表。

5.“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民族”填写格式为xx族;“政治面貌”要规范填写,如:是中国共产党员的应填写中共党员;“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1988.12”;“学历”填写格式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高中”等;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

6.“拟授予荣誉称号”处,按照全省公示的人员分类进行填写。

7.“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不超过三项荣誉,格式如:2001年09月获得武汉市劳动模范)。

8.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 :

1999.09至2002.06   襄阳东津皓然中学学习;

2002.06至2004.06   湖北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学习;

2004.06至2009.07   广东省惠州市****公司职工;(其间:2005.09至2007.06 ***学校**专业在职学习)

2009.07至今               ********纺织有限公司班长。

9.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字数2000字左右。

10.没有内容的项目应填写“无”,不得空白。

11.《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上的登记照片用线

缝在表上或直接彩色打印在表上,不得粘贴。

12.盖章要求:(1)“职工(代表)大会”处盖所在单位职代会章(工会代章)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章,“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意见”处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章;(2)“县级、市地级意见”处,由市、州推荐的,逐级盖所属地区党委、政府章(如“保康县委、县政府,襄阳市委、市政府”);由中央在鄂企业、省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政法系统、省直机关单位推荐的,逐级盖所在企业、单位党组织及行政章(如“县级”处盖“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及行政章,“市地级”处盖“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党组织及行政章;“县级”处盖“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党组织及行政章,“市地级”处盖“华中师范大学”党组织及行政章)。

13.《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规格为A4 (或A3)纸正反打印,页面之间按顺粘贴或线装订,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不得随意加页或减页,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和结构。

三、其他要求

各地各单位在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须将《审批表》的电子版和本人电子版照片先收齐汇总,以“单位+劳模姓名”作邮件标题,打包发到邮箱slmpx2018@126.com。照片要求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文件名为照片本人姓名,320×240像素以上,60-200KB之间,JPG格式。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研读本《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种表格,严把质量关。

湖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23楼2305办公室;联系人:付向东、刘福民,电话:027-88736013,传真号码:027-88736038。

2018年湖北省劳模审批表、签署意见表及填表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