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

06.01.2016  18:31

  为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工作,2015年12月下旬,省局印发了《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和相关文书式样,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些制度规范的下发,标志着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正式启动。

  新的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将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大类,将经营项目分成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和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半成品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11项;对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从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及许可证管理等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规范。

  新的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后,过去核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可继续使用。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