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在汉召开

11.05.2017  13:42

5月5日上午,《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在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副主任徐新桥,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王云虹,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雷宏伟,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张磊,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春华和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嗣元等同志先后发言。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条例》实施10年来,是我省农机化发展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发展环境之优前所未有、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的黄金10年。我省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科技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农机安全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2016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7%,比2007年提高23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进入了机械作业为主的新阶段,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

王玲充分肯定了《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她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农机化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机化的快速发展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也为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异军突起,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点单服务等农机作业,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突出亮点。农机合作社是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最高,也是经实践证明最成功、最实在的服务主体。同时,她还指出,虽然我省农机化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湖北农业发展的总体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农业各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滞后,提升空间很大;农机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发展滞后、农机装备制造业落后等,仍是制约我省农机化发展的短板。亟须我们以更明确的思路、更大的力度,加快“机器换人”步伐,增强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王玲强调,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机化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面,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抓手来推进。要坚持创新驱动,解决一些农机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针对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基础设施、技术推广、科技研发和服务管理供给不足及投入经费不够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解决。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模式,推动我省农机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坚持问题导向,争取解决1-2个突出问题。近期,省人大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条例》实施10年来的成效与经验,以及新常态下《条例》有哪些方面与现实不适应的问题。找准着力点,为《条例》修订和政府决策参考提出可行建议。

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在发言中指出,10年来湖北农机化发展的实践证明,《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是一部符合湖北省情农情、对农机化具有重要引领保障作用的兴机强农良法。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仍将大规模转移就业,农民对农机作业的需求将越来越旺盛,农业生产对农机应用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促进农机化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农业部门将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10周年为为契机,与相关部门一起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省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同时,刘长华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加大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机技术推广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为农机化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曲颖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戴贵洲,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左雄中,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张昌民、省人大农委委员李学良和有关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