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0.09.2015  17:12

(记者翟兴波、实习生王冕、通讯员朱博)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决定于7月27日至30日在武昌召开。

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提请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修订)》等,决定将上述报批法规提请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农业保险工作的调查报告等,决定将上述有关报告和审核意见书面印发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方案、《关于开展〈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推进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请示》以及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