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七成农村生活垃圾待治理

09.02.2015  15:01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彭一苇 通讯员 万应荣)为消除“垃圾围村”现象,我省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艰难求解。昨从全省农村垃圾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一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26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空白县市已消除13个,全省30%左右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省住建厅介绍,我省农村大多地区实现了“三个基本覆盖”,即垃圾桶、垃圾池自然村基本覆盖,农村保洁员自然村基本覆盖,垃圾中转箱行政村基本覆盖。全省共有卫生填埋场101座,焚烧厂(站)44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8座,待在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可服务我省33.5%的农村地区,较2012年处理水平提高22个百分点。在处理技术路线方面,农村偏远地区以堆肥为主,人口稠密地区以焚烧和卫生填埋为主,部分有条件的地区选择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各地采取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奖补、社会募集、乡镇自筹、“一事一议”、农户集资、投工投劳等方式,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据不完全统计,两年来,各级政府共筹措各类资金62.4亿元。

  去年11月,国家八部委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开展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治理目标是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然而,引导农民改变几千年的卫生习惯,我省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目前,县一级垃圾治理规划编制完成率只有60%,有的市州编制率不到20%。由于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公共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政府干,农民看”。一些地方处理方法比较简单,将垃圾随便找个地方堆放或填埋,造成了二次污染源。

  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参照国家逐省验收授牌的做法,以县为单位开展逐县验收,并将此项考核纳入对地方党政班子和“三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今年,全省要力争实现60%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