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七大举措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08.04.2016  20:24

 

发布会现场

湖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介绍相关情况      

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刘申)4月7日,湖北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然介绍了税务部门落实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2015年底中央出台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强调合作不合并,改革重点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痛点”和“难点”。      

杨天然介绍,结合中央精神,2016年3月湖北省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制定了7个方面34项的具体实施措施。包括:理顺税收征管职责。重点是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解决部门征管职责交叉和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地税部门可委托第三方代收有关税收。      

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最大程度便利纳税者,规范纳税服务。转变征收管理方式。加强税收征收事中事后管理,实施税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等等。      

其他方面还包括强化国际税务合作,优化税务服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扎实开展专项改革试点等。      

其中,湖北省承担的专项改革任务包括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国税、地税互设窗口联合办税,加强税务干部平时考核、建立数字管理制度体系三方面。      

据介绍,三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将于2016年6月底以前完成。2016年湖北省将基本完成实施意见中涉及到的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底前促使改革任务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