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利:五干部“为官不为”被追责

09.07.2015  22:07

    新华社武汉7月9日电(记者谭元斌)记者9日从湖北省监利县纪委监察局获悉,因为在开发商违规加建三栋楼行为中“为官不为”,监利县5名干部被追责,其中1人被行政撤职。

    监利县纪委监察局通报称,经查,2013年5月,监利县城乡规划局核发“御景苑”商住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7栋建筑,建筑规模为77538.12平方米。然而,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开发商张某擅自在审批建设的1、2、3号楼盘旁违规加建三栋楼,违建面积合计16046.32平方米。

    通报指出,作为“御景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责任人,监利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姚奇志等人“为官不为”,履职不到位,对“御景苑”违规建设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作出追责处理。

    监利县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管理所副所长刘书斌对直接负责的“御景苑”建设项目查处违建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监利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监利县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管理所所长刘鹏、支部书记谢庆对直接主管的“御景苑”建设项目查处违建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监利县纪委给予刘鹏、谢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利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姚奇志对“御景苑”项目违规建设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监利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监利县城乡规划局在“御景苑”项目违规建设过程中监管失察,局长刘昌悦负有领导责任,监利县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完)

(见习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