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派出维和警察60余人次 多人被授予“和平勋章”

02.06.2016  16:10
胡连军与其他国家维和警察在一起 夏敏超在利比里亚联合国补给超市,与巴基斯坦维和部队士兵在一起 陈厚明在联合国维和任务有关会议上发言

  本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徐宏)昨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16年间,湖北先后派出60多位民警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湖北维和警察受到了联合国、国内外有关人士的一致肯定。

  昨日,省公安厅国际合作局国际联络室副主任杨天政告诉记者,2000年1月,中国首次派遣民事警察到东帝汶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民警郭兵和十堰民警王景才通过全国层层选拔,终被选中,成为湖北首批维和民警。

  随后的16年间,湖北共有60余位民警分十余批次前往东帝汶、苏丹、利比里亚等国参与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2009年1月,湖北警方首次单独组建维和警队并成建制派出执行维和任务,15名湖北民警组队赴利比里亚维和。到目前为止,我省警方已两次单独组建维和警队代表国家赴联合国任务区执行维和使命。

  杨天政介绍,成为维和警察需要经历层层筛选,首先是民警自愿报名,随后进行体能、外语、警务能力等多方面的测试和培训,通过基本考核的民警由湖北警方预先培训后,还将在公安部接受更严格的统一集训,此外还要经过联合国的筛选,突破重重考验才能当上维和民警。

  然而,维和警察所抵达的任务区,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往往较为艰苦,与当地人语言不通、文化不通、气候迥异、疾病、自然灾害频发等,都成为维和警察执行任务时的“拦路虎”。

  “湖北维和警察在这十几年的维和任务中,一直都能较好完成联合国分配的各项工作,受到国内外诸多肯定。”杨天政介绍,2014年由18名湖北民警单独组队成立的“中国第十三支赴利比里亚维和警队”受到联合国、中国驻利大使馆的高度评价,全体队员被联合国授予“和平勋章”。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