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陆续开放诉讼服务中心

17.04.2020  16:00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湖北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湖北各级法院逐步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和审判执行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逐步恢复开放!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4月13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咸宁中院院长倪贵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熊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察看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安保等各项工作情况。诉讼服务中心开放首日咸宁中院接待人次约91人次,线下立案55件。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的通告


特别提醒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三、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四、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查询或咨询,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王晗 邓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