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年)

27.04.2016  18:14

       

        2015年,湖北法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湖北实施,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五个湖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

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

        (一)案件数量高位运行。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的主渠道作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859件(新收5111件,旧存748件),结案5243件,结案率为89.5%;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786件(新收757件,旧存29件),结案761件,结案率达96.8%。与此同时,全省法院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威慑侵权的功能,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01件(新收85件,旧存16件),结案89件,结案率为88.1%。全省法院还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4件,有效发挥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审判质效不断提高。2015年,在审判任务日趋繁重、审判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知识产权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同时,全省法院坚持引导知识产权法官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打造知识产权精品案件。2015年,我省法院审理的申请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禁令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覃德元与宜昌市知识产权局、葛文满不服专利侵权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滚石娱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彭义霆、田晓辉与湖北工业大学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案等三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三)保护力度持续增强。2015年,全省法院通过准确适用法律,严格规制各种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惩处“搭便车”、“傍名牌”等侵权行为,不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北京英力精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诉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终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诉武汉市金黄鹤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终审判决被告停止使用“黄鹤楼”商标并赔偿83万多元;清华大学诉武汉市洪山区清华键教育培训学校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终审判决被告停止使用“清华”商标、变更学校名称并赔偿31万元。通过典型案例的判决,有力地制止了侵权行为,激励了科技创新,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化解矛盾效果明显。2015年度,全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1417件、撤诉1443件,调解、撤诉率为54.5%;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调解170件、撤诉424件,调解、撤诉率达78.1%。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工作目标,以调解促和谐、促合作、促发展,妥善化解了大量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纷争,为保护创新、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东星(天津)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荆州电视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经过省法院和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共同做调解工作,不仅二审阶段的14起案件调解结案,一审审理中的86张涉案图片的案件也一并调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二、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裁判文书同步上网。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积极开展“生效文书同步上网”的司法公开活动,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及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以文书上网“晒太阳”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倒逼审判质量提高。2015年,省法院上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748篇,全省法院上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达5307篇。

      (二)典型案件公开开庭。全省法院精心选取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高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开庭,展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及水平。2015年4月20日,省法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公开庭审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并邀请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代表及相关媒体旁听庭审。同时,还就“专利侵权判定与专利审查”作了专题授课。通过公开开庭及授课,进一步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也促进了企业不断强化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意识。

    (三)司法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全省法院积极创新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方式,加大典型案件司法公开力度。例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经视》合作,选择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电视庭审直播;又如,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典型知识产权案件,以微博的方式进行庭审直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进一步创新

      (一)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运行良好。技术类案件的专业事实认定是知识产权审判的一大难点。为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求,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因专业性强、技术领域广导致的技术事实查明难问题,省法院积极探索,在省科学技术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并适时出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运行办法》、《关于建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的实施方案》,规范专家库的运行管理。2015年7月,省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聘任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等18位专家成为首批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审判咨询专家库建立以来,有关专家已经为知识产权案件提供了专业、权威、中立、客观的咨询意见,对于法院查明技术事实、分清是非责任起到了重要的智力支持作用。

      (二)积极推进专家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法院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注重选任更多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知识产权审判,有效地弥补了知识产权法官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不足,提升了审判组织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技术事实的查明能力。

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一)召开全省“三合一”调研会议。2015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类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三合一”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省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为及时总结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2015年5月,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调研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分析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为我省“三合一”试点工作更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三合一”案件审理成效显著。2015年,省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三合一”试点法院,通过组建专门合议庭、吸纳刑事法官参加合议等形式,依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例如,被告人张盛、邹丽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及被告人王渭宝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案,判决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力地打击了假冒“太太乐”、“莲花”等驰名商标的犯罪行为。又如,熊克生诉武汉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蔡林记商贸有限公司工商行政处罚一案,所涉及的“蔡林记热干面”有着近百年的悠久历史,已经成为武汉市著名的城市名片之一,该起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审理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两级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此案,最终认定江岸工商局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判决驳回熊克生的诉讼请求,该案的审理结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知识产权服务大局职能进一步拓展

        (一)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2015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期间,省法院召开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向社会公布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的成绩及审理的典型案例,并呈送全省人大代表。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明晰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引导社会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

        (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省法院坚持开展“知识产权法官进企业”活动,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倾听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成立了企业知识产权与司法保护联谊会,全市18家重点企业签署了《知识产权企业与司法保护联谊倡议书》,共同承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企业发放知识产权维权资料,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新、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通过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听取企业对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指导企业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制度;其它法院也都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延伸审判工作职能,开展服务企业的特色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三)积极提出司法建议。2015年,全省各级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发现该市专业汽车改装行业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犯罪现象,为规范专业汽车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主管单位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司法建议,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对专用汽车企业行业管理的力度,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

        (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襄阳晚报》合作,刊登《知识产权其实离你很近》专题报道,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生动的宣传。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学子们提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咨询服务,引导师生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赢得该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六、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司法作风建设,知识产权法官服务大局和廉洁司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确保了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集中举办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为提升全省知识产权法官专业能力,省法院于2015年7月举办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全省法院共计80名知识产权法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专门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以及有关高校学者就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知识产权法官司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三)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调查研究。全省法院注重加强调研的理论创新作用,积极调研知识产权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审判实践。省法院的调研成果《关于知识产权诉讼担当问题的调研报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成果《“三步检验法”与剧本抄袭侵权比对若干问题》发表于《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全省知识产权法官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发明与专利》、《中国版权》等刊物上发表文章十余篇,展现了湖北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学术水平。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重大。湖北法院将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