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11.2015  16:15

        日前,省法院下发《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湖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为稳增长、促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确保案件审理效果,防止机械式执法,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做好导诉工作,依法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妥善处理关联纠纷,促进尺度统一,并正确认定纠纷性质,做好刑民案件衔接。

        《意见》强调,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在强制执行时,既要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困难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发现报送机制、风险评估、关联案件“立、审、执”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及宣传力度,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回应相关涉案主体,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各方的协调联动。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化解矛盾的最大合力。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