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核查小额贷款公司

10.06.2015  14:02

本报讯 湖北省工商局日前决定,从6月中旬开始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进一步扩大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成果。

抽查内容包括有无擅自设立分公司;企业注册资本有无变化;有无非法集资;有无超范围和擅自跨区域开展经营情况;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有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等行为。

省工商局按照不低于辖区小额贷款公司总数15%的比例确定抽查名额,抽查方式主要为定向抽查和随机抽查。定向抽查是将具有上级督办、投诉举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对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不配合等五类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重点抽查对象,提高工作针对性和目的性。随机抽查是在定向抽查的基础上,按照各市(州)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现场随机抽取,原则上各市(州)必须抽查1家县市(区)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

省工商局将在6月中旬联合省金融办、省公安厅等单位及有关会计事务所共同参与检查,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多个检查小组,采取市州交叉抽查的方式实施抽查。各检查组按照省工商局抽查工作检查表的要求,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对所抽取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逐项核查,了解掌握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及监管工作存在困难及问题。

中国工商报》(2015年06月10日  A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