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一审被判17年

17.04.2015  19:11

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出庭受审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4月17日上午9时30分,福州中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柏槐犯滥用职权、受贿获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被告人陈柏槐的亲属,全国、福建省、福州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庭审。

  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通报:法院经审核查明:2004年至208年,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违反固有资产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决定将下属单位湖北省畜禽育种中心国家划拨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并弄虚作假帮助受让方竞得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余元。2003年11月至2013年8、9月见间,陈柏槐利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武汉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泰然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工程招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亲属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务共计283万余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柏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陈柏槐的行为分别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