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湖北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 涨幅居全国第7位

10.03.2017  12:02

  3月9日,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发布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CPI)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1.4%,1-2月累计上涨2.3%。湖北CPI价格同比涨幅居全国第7位,在中部六省居第1位。

   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呈“六涨一降一平”态势。 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涨幅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主要是春节错月和上年同期基数较高双重因素作用,翘尾影响大幅回落所致。调查的八大类商品中,医疗保健价格上涨8.1%、居住价格上涨2.5%、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5%、衣着价格上涨1.2%、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9%;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持平。

   从环比看,八大类商品呈“五涨二降一平”态势。 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1%。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上涨0.2%、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0.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1%;衣着价格与上月持平。

   从原因看,食品烟酒价格平稳是居民消费价格环比趋稳的主要原因。 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2月上旬仍处于春节假期,薯类、鲜瓜果、水产品、地方小吃价格有所上涨,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0.18个百分点。2月天气晴朗,有利于鲜菜的生长、运输和贮存,鲜菜价格环比下降2.1%。畜肉价格随着节日效应的逐渐消退稳中略降,环比下降0.5%。上年蛋鸡存栏量一直较高,鸡蛋库存偏多,供大于求,使得蛋价环比下降3.2%。受“禽流感”疫情影响,部分市县活禽交易休市,消费者需求减小,禽肉价格下降0.6%,同时刺激了水产品的消费,导致水产品价格环比上涨3.0%。

  随着节日影响消退,部分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回归常态,机票、衣着加工、家政服务、理发美容洗浴等各种服务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导致长途汽车价格上涨,服务价格整体持平。

   从区域看,湖北价格同比涨幅居全国第7位。 2月份湖北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第7位。涨幅居全国前列的省市分别是西藏(2.4%)、天津(2.0%)、上海(1.6%)、海南(1.6%)、江苏(1.5%)、新疆(1.5%)。在中部六省中居第1位,比湖南、江西、河南、安徽和山西分别高0.2、0.7、0.9、1.1和1.5个百分点。

  3月份,翘尾影响较二月略有扩大。如果天气晴好,预计3月CPI同比涨幅将保持相对平稳态势。(刘卫 阳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