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家门口的警示宣传教育

31.12.2020  17:21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31日电 (徐波 汪耀洲)12月31日上午,在枝江市顾家店镇关州公园,因在长江流域实施电捕鱼和收售非法捕捞长江鱼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依法侦办的刘某、蒋某二人,在家门口将自己购买的20万尾四大家鱼放流。

  今年7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按照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统一部署,在开展打击长江干线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期间经过深入摸排,了解到刘某曾在杜某等三人团伙实施非法电捕鱼中提供帮助,同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查深挖,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查明了刘某曾帮助杜某团伙实施电捕鱼的犯罪事实以及蒋某在明知是非法电捕得来的长江鱼的前提下,仍多次从杜某处收购并转售牟取暴利的事实。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规定。而蒋某在明知是非法电捕长江鱼的前提下,仍然收购并售卖牟利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而杜某等三人同样因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最被长航公安机关依法侦办。

  刘某、蒋某二人到案后,办案民警坚持案件办理与法律教育同步进行,对刘某、蒋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刻教育,刘某、蒋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表示愿意自掏腰包购买成鱼和鱼苗,放归长江,以修复因违法行为而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

  立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法律效果、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既抓破案攻坚、重拳打击,也抓联勤联动、广泛宣传,教育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破坏长江渔业资源的严重危害性。在办案民警和检察官的教育感化下,已有多名犯罪嫌疑人自愿提出购买鱼苗,在司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见证下,百万余尾鱼苗回归长江。

  在活动现场,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民警、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宜昌市农业农村局、顾家店镇党员干部,还向现场群众讲解介绍了禁捕退捕政策和涉渔法律法规,将政策法律宣讲和警示教育的课堂搬到了群众家门口。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