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湖北:发挥水资源优势 建设水生态文明

11.06.2015  11:56

核心提示

湖北是生态大省、鱼米之乡,山多水多,环境独特。同时,湖北既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又是南方丰水地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份之一,还是三峡工程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重要影响区。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湖北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更关乎未来兴衰成败。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湖北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践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上有哪些经验和成效?本报记者采访了湖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仲凯。

□本报记者 熊渤 胡顺华

湖北:发挥水资源优势 建设水生态文明

1.“千湖之省”的水资源之忧

现代水利周刊:湖北被誉为“千湖之省”,水资源相对丰沛,为什么还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呢?

冯仲凯:湖北既是“千湖之省”,也是“千河之省”,更是“千库之省”,境内江河纵横,湖泊、水库星罗棋布,水域面积广大。湖北也是长江、汉江的“洪水走廊”,水多为患举世闻名,水资源相对丰富,多年入境客水量6298亿立方米,是自产水资源量的6倍。但全省年均自产水资源总量1036亿立方米,人均自产水资源量1719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平均水平。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南北相差近3倍,全省水资源面临严峻形势,山丘区存在工程性缺水、江汉平原存在水质性缺水、鄂北岗地存在资源性缺水问题。据统计,中等干旱年全省缺水55.7亿立方米;特大干旱年全省缺水120.8亿立方米。目前,湖北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居高不下,远远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湖北水环境目前并不乐观,长江、汉江沿江城市近岸污染带越来越长,汉江干流及部分支流“水华”频发;城市内湖污染较严重,少数水库富营养化,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不到使用功能要求,全省水功能区现状达标率也不高。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漫灌用水、工业直流用水、企业高耗水等传统用水方式,使水资源供给难度越来越大,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是制约湖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水污染加重,水环境恶化,水生态退化等水环境压力不可小视,必须强化水资源严格管理,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保障水资源供给,服务跨越式发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既是国家的要求更是湖北的迫切要求,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2.构筑人水和谐、人水两利的核心理念

现代水利周刊:2009年全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正式启动,2011年底湖北被列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份。湖北这几年做了怎样的工作,取得什么成效?

冯仲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湖北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湖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成立了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北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省省、市、县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基本建立。为落实“三条红线”指标,开展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了取水许可管理,实行了计划用水,加快了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强化了用水全过程监管。组织了节水型企业、灌区及公共机构创建,全省参与“节水型企业”创建350家。开展了重点河流纳污能力核订,严格了化工园、工业园排污口的审批。2015年,全省有望实现用水总量为315.3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5%、水功能区达标率不低于78%的控制目标。几年来,湖北不搞变通、不降标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污染湖泊、破坏水质,损水损湖的水事违法案件,形成了打击破坏水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河湖水质不下降、数量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并对触碰“三条红线”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让“红线”不可逾越。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武汉、襄阳、宜昌、荆门、鄂州5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了水利部的验收,4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武汉市、黄石市、孝感市颁布了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文化进校园”巡讲活动。宜昌市出台了《宜昌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14年,中央媒体记者来湖北省开展“节水中国行”主题采访报道活动,试点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受到高度肯定和广泛宣传。同时,省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指导意见》,全省45个市、县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开展了水生态补偿课题研究,正逐步探索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

此外,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建立要“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体系”的要求。在《湖北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要以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先导,以水利工程建设为载体,以水环境修复为关键,加强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建设生态水利,打造“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管理严格、水文化弘扬”五位一体格局,构筑江湖相通、水畅其流、水质达标、水清岸绿、生物多样、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系统。

现代水利周刊:提到水生态文明建设,湖北在这方面做了怎样的工作,效果怎样?

冯仲凯:首先明确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2014年8月,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省水安全工作。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强调:水资源是湖北最大的资源禀赋、最大的发展优势,也是最大的发展潜力。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治水思路是:把人水和谐、人水两利作为治水的核心理念,把实现千湖之省、碧水长流作为湖北治水的终极目标,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限制性前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加大依法治水管水的“”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机制“两手发力”,强化水资源保护、节约和配置。

其次启动了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咸宁市、鄂州市、襄阳市、潜江市、武汉市5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方案通过了水利部审查,并获省政府批复。确定了13个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和典型性较强的县(市、区)为首批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试点方案编制基本完成。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完成,《汉江水资源配置和保护规划》编制即将完成。省政府印发了《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稳步推进。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签署了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协议,建立了水利、环保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全省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完成,大东湖生态水网、咸宁淦河、黄石磁湖、黄冈长河等河湖水生态修复项目稳步推进。以坡耕地、丹治、革命老区为重点,201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0平方公里。

最后加强了湖泊保护与修复。湖泊是湖北省特有的魅力资源和标志性符号。李鸿忠书记指出:湖北省的湖泊不仅是湖北的,更是中国的、世界的、人类的,要求树立人湖生死同体、福祸与共的价值理念。实现“千湖之省碧水长流”是水利部门神圣职责。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成立了省湖泊局,专司湖泊保护,理顺了湖泊保护管理体制,开启了湖泊保护新篇章。完成了《湖北省湖泊资源环境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出版了《湖北省湖泊志》,755个湖泊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全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湖泊保护责任状,实行行政首长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推行了河湖“双长制”,既明确政府“河长”“湖长”的责任,严格追责问责;又邀请热心公益的民间志愿者担任“草根河长”“草根湖长”,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天罗地网。同时,在湖北日报推出《千湖新记》栏目,开展了“爱我千湖”志愿者活动,举办“爱我千湖”征文和“湖北最美十大湖泊”评选,努力在全省建立护湖、养湖、爱湖、亲湖、美湖心理习惯、消费习惯、文化价值理念。 

3.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湖北样本

现代水利周刊:经过这几年的探索,湖北省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还需在哪些方面加强?今后一个时期有怎样的工作重点和思路?

冯仲凯:水资源既是湖北省的优势资源,具优越性,又客观存在“水多”“水少”“水脏”等问题,面临安全隐患的严峻性。水情情势上,全省水资源时空不均导致水多、水少并存,“水多”(洪水)时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汇入水体,危及水质;“水少”(干旱)时往往赤地千里,都会导致大量水生植物、动物的死亡,不同程度地破坏水生态系统。人为因素上,水生态理念缺失,水域被侵占,用水习惯大手大脚,水资源消耗超过承载能力,水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在付出资源环境代价的同时,也造成水生态急剧恶化。过度的开发和不合理的建设让江河变成湖泊,湖泊变塘堰,大水变小水,动水变成静水,绿地变荒芜。全省湖泊大量减少和萎缩,100亩以上湖泊,从上世纪50年代的1332个减少为755个,面积从8528平方公里减少到2707平方公里。一些河流出现断流,河流生态功能衰减。中小河流超Ⅲ类河段长度占评价河长的22%。三峡水利枢纽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建成和运行,进一步加剧了湖北省水生态的压力。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追求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让荆楚大地水更绿、山更青,绿色发展新路更坦荡,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湖北样本”。

第一,转换治水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人水和谐作为治水的核心理念,既要合理开发水资源,又要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健康性、多元性和可持续性,维持水生态平衡。充分考虑湖北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所处的发展阶段特征,坚持人口规模、发展布局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相均衡,以水定需、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编制全省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以武昌大东湖、四湖流域、黄石磁湖等100个河湖为重点,构筑江湖相通、水畅其流、水质达标、水清岸绿、生物多样、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系统,实现“一河一湖一策一景”,使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彰显灵韵、焕发生机。

第二,治污为本,节水优先,大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加快推进“碧水工程”建设,坚决改变塘堰、湖泊“垃圾桶”“臭水坑”的面貌,彻底摆脱河流、沟渠“龙须沟”“排污管”的窘境,让河湖恢复清澈。开展“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加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推行清洁生产;逐步更换、淘汰现有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利用生物技术模拟天然水体生态系统治理污染,逐步改善水质,恢复生物多样性。

第三,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恢复河湖生机活力。立足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好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兼顾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湖综合治理,池、渠、沟、凼、路合理配套,实现治理区经济快速增长和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南麓、清江流域、汉江上中游等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河湖连通,着力增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

第四,加强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节水护水文化。建设水生态文明,是对传统文明进行反思和重塑的结果,不仅要从科学技术上寻办法,更要从文化观念上找答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唤醒全社会的水生态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水、保护水、呵护水的良好氛围和自觉行动。通过水文化培训、在高校设置水文化专业、在中小学课程中开设专门的课程等途径推进水文化教育,营造“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提升水利工程文化内涵和品位,把荆楚人文风情、河流历史、传统文化等元素融合到水利工程设计中,体现生态理念、营造水利景观、传承文化底蕴。

第五,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探索水资源治理模式的市场化、社会化创新。稳步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积极培育水市场。分类确定适合本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的形式,准确定位经营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鼓励水权向有经营优势和管理优势的组织、单位流转,促进水资源的集约经营和优化配置。对于村以下的小微型水利工程,采取受益户共有的办法充分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实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与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统一。

第六,保障水安全,使全省城乡人民少有洪患之虞、缺水之忧。强化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使大江大河及其支流、重要湖泊堤防、大小水库全面整治达标,功能有效发挥,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恰处其位,塘清渠畅,彻底改变湖北省水资源时空地域分布不均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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