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充分肯定检察新举措 湖北出台十条措施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检察日报讯(记者郑键/郭清君/通讯员戴小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3月20日,湖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下称《鄂检十条》),受到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和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充分肯定。
《鄂检十条》从“更加注重平等保护”“更加注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权益”“更加注重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注重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注重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沟通交流”等10个方面,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
《鄂检十条》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对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涉及本地、外地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案件,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
《鄂检十条》还强调了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权益问题,从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合法合规的经营模式创新、金融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结合检察职能提出了要求。在法律政策界限和办案方式方法方面,要求准确把握“错”与“罪”的界限,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要慎重妥善处理。
下一步,该省检察院将重点部署开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监督工作,并采取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措施,将《鄂检十条》精神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