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大措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28.05.2014  10:45

    新华网湖北频道5月28日电(通讯员王其涛杨立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鄂发〔2014〕14号)21日正式印发实施。其总体要求是通过深化改革,把国有企业打造成独立、合格的市场竞争主体,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使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得到显著增强。

    该意见主要有六个方面措施:一是多种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总的要求是平等地对待、一视同仁地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是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方向是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方针,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管理团队集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三是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四是创新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核心是坚持办好国有企业关键在人,关键在选准人、用好人、激励人、约束人的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依法依规经营、干事创业奉献的积极性。

    五是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路径是以管资本为主厘清监管思路,完善监管体制,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创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点是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企业文化建设。

 

(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