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县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8.10.2016  19:32
  

        2014年以来,湄潭成为新一轮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后,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336项改革举措中,先后承担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权”抵押等多项国家级改革试验试点任务。在改革过程中,湄潭县做好顶层设计,县委书记亲自任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积极实践试验。 

  一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台《湄潭县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导意见》,确立“五取得、五保留、五丧失”界定原则和“三榜六步”工作法,目前已有16个试点村16389户62290人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二是确定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内的农村集体资产权属。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作为底数核查依据,确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357宗、4625亩。 

  三是建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制定《湄潭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制度》,确立集体资产股权、资金、资产管理经营等11项制度。目前已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个,农民获得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股权,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年底前,全县119个村均将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是积极筹建县级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心),各镇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平台统一交易。制定《湄潭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心)筹建工作方案》,县政府投入5000万元,划定10000㎡房屋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中心),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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