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深入调研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

30.05.2014  03:37



今年5月下旬,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组成调研组,专题调研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撰写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认为,自2008年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荆门市供销社系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该项工作作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密切社农关系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兴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174家,覆盖84.1%的行政村。调研报告总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自2010年起,连续4年将其列入为民服务的十件实事之一,下达具体任务,要求按期完成。成立了市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县以分管领导、镇组织委员、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县、镇、村三级创建工作组织体系,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办综合服务社建设问题;  同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了督办检查力度,逐一对各地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工作进行跟踪督办,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供销部门牵头、村级组织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新格局。


二是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地的创建动态、创建进展和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创建知名度和影响力。召开动员会、专题会、现场会、汇报会、督办会,宣传村级综合服务社创建工作。编辑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如沙洋县累计举办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培训会16次,参训人数达678人,对创建工作抓得好的乡镇进行表彰,兑现财政补助资金68万余元。印发《沙洋县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标准》200余份,经营业主对照标准逐项整改,形成良好创建氛围。


三是多措并举,成效显著。坚持试点先行,促进全面推进。各县(市、区)供销社均确定首批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示范村和镇级试点,以点带面,起到示范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尽量在人口密度大或跨区域的重点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以提高其经营覆盖面,同时考虑到符合当地农民的生活需要以及物流配送等问题,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及基层供销社原有网点改造。坚持大胆探索,优化服务。按照“形象新、环境美、功能全、服务优”的标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做到农民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经营服务涵盖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供应、农产品收购、文化娱乐健身、邮资电信代理、废品收购、加工修理、涉农信息发布等多项内容,真正把综合服务社建成为农村商务、村务、服务“三务合一”的综合平台。坚持原则,开放办社。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建设原则,实行开放办社,积极发动民间参与,鼓励和吸引龙头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壮大办社实力。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出台了《荆门市供销社“两社一会”管理办法》,明确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标准、改造范围、内部管理。做到了管理制度、服务承诺、服务功能上墙公布,对已规划创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现有业主在网上进行公示。东宝区供销社对综合服务社的标牌制作采取由供销社主体投资,永久享有产权的模式,对提档升级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全部安装了永久性标识牌。(荆门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