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农商行员工与"残疾人"争执后亮手铐"拿人"

02.09.2014  23:28

  众多现场目击者证明,淮安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拿出手铐。

   新华网南京9月1日电(王伟)近日,有网友在淮安某论坛实名投诉称:8日28日,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资产保全部工作人员,到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董巷村六组发通知书时与人发生争执,该行工作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亮出手铐要把身患小儿麻痹的刘文俊铐起来带到银行去。

   “他们有权力拿手铐铐人吗?”刘文俊对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资产保全部工作人员的行为提出了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9月1日上午,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董秘于以龙接受新华网江苏频道采访时表示,银行工作人员不存在手铐铐人一事。同时,淮安农商银行办公室许建忠主任告诉新华网江苏频道,具体情况以淮安农商银行网络发言人回复为准。该回复说,“我行催收人员并没有讲用手铐铐你一说,且也没有这个权力,我行在清收贷款过程中严格依法办理。

   对此,刘文俊表示,“手铐都拿出来了难道是我说谎吗?村民都看到了,是你们银行人心虚吧!再说我是一个残疾人,难道就没尊严了吗?你们银行派来的人随便一说就是真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