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院:今年已批捕涉黑涉恶3322人

20.09.2018  17:54

  原标题: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今年已批捕涉黑涉恶3322人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戴小巍)昨日,记者从湖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23日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件173件471人),提起公诉 393件1512人 (其中涉黑案件26件310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办案过程中,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对漏罪漏犯直接追加逮捕769人、追加起诉134人,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34件案件直接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严格掌握对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取保候审和不起诉,防止放纵犯罪;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向各级纪委监察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涉黑涉恶线索144条。比如,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向区纪委监察委移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猪肉稽查中队原队长饶伟平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饶伟平被立案查处后又挖出该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今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6件310人。

  目前,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已对其中6件涉黑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是:鄂州市鄂城区熊才祥等31人涉黑案,大冶市乔曙光等19人涉黑案,沙洋县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武汉市武昌区任洪卓等17人涉黑案,随州市曾都区梅明涛等11人涉黑案;建始县夏望春(此被告人系罗洪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漏犯,原案已于2009年作出生效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还陆续受理了一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案件,正在认真审查之中,将择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