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防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消防文物

15.07.2014  18:07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推进湖北消防博物馆建设,从即日起,该总队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消防文物。

  征集范围主要为反映消防历史的器材、装备和设施。比如:石棉防火布、消防竹筒、警铃、警锣、旗号(催水旗、水龙会旗等)、长杆号灯、水袋、水囊、火钩、麻搭、柳罐、水斗、消防水桶、藤斗水枪、水带、水龙(又称救火唧筒、水铳)、手揿消防泵、消防梯、消防缸(又称太平缸)等器材;早期消防员使用的龙脊铜制头盔、号帽、号衣、防火背心、老式救火服、腰带、高筒防水皮靴、消防绳、斧具等装备;古代木骨泥墙、夯土墙、耐燃烧灰泥、瓦片、螭吻、清朝隔火墙、马头墙、各式消火栓等设施。

  此外,具有历史价值的消防实物、图片、资料也将纳入征集范畴。如:老照片、文献记载、史料、文件、批示、题词、报纸书刊、媒体报道、录音录像、幻灯片、电影、消防档案、消防标语、消防口号、消防传单、工作记录、锦旗、证章、标志、奖牌、奖杯、日记、手稿、诗画、家训、书信、票证、纪念品、碑刻、牌匾、志书、邮票、画册、民间艺术品、手工美术品等实物;早期消防法律法规,各类乡规民约,老式防火巡查记录,老式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具有相关防、灭火内容的合同及责任书,防火宣传单,“防火安全户”奖状,城乡消防规划,与节庆、悼念、演习、救济、保险有关的消防等资料。

  消防总队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搜寻您身边和消防有关的文物,共同见证湖北消防的光辉历程。征集将以捐赠、借展、购买、复(仿)制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若有意提供文物或文物线索,请直接拨打湖北消防博物馆办公室电话027-87269208(联系人:潘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