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出台消防安全责任规定 全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铭牌化标识工作

23.09.2014  12:41

2014年9月19日下午,三峡坝区召开第三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会上,枢纽局保卫部张景璞处长宣读了《三峡枢纽管理局消防管理规定》八个关键词,三峡消防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唐锋林对坝区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解析。

三峡坝区有举世瞩目的三峡大坝,以及全国水电龙头企业三峡水力发电厂。因此“坝区无小事,安全重泰山”的理念已深入到每个三峡人的内心。为了进一步理顺三峡坝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枢纽局保卫部张景璞处长从坝区的重点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四个层次对各自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坝区单位各负其责,全面监管,共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坝区消防工作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坝区将通过在企业或建筑醒目位置将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和建筑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暨铭牌化标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最后,三峡枢纽管理局保卫部胡国宪副主任针对坝区消防安全和责任分工作了重点讲话。他指出,坝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共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推进坝区消防安全责任铭牌化管理,实现坝区消防安全责任标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责任管理精细化,维护坝区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