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召开2015年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暨夏季消防检查推进会

15.06.2015  12:25

6月10日上午,咸丰县召开2015年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暨夏季消防检查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全县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全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彩钢板建筑的专项治理工作。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欧阳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毅主持。

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军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周洲就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彩钢板建筑等专项治理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在会上与县政府签订了《咸丰县夏季消防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欧阳平作了重要讲话,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清醒判断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把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作为全县保安全、保稳定的重大举措抓好抓实。二是严格责任分工,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措施落到实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局要立即行动,牵头抓好“四类场所”的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夏季消防检查的关键是隐患整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夏季检查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在整治中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成立督察专班,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对工作不落实,将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一查到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