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会:强化责任担当 狠抓工作落实

23.09.2015  13:47

      9月18日,学校召开消防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会,校党委副书记刘在洲,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功成出席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全校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树立灾难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政令意识和敬畏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消防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


(维护安全 人人有责)

      会上,保卫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2015年上半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就正在开展的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再次进行了布置和安排。
        刘功成在讲话中强调,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全体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学校建设与发展大局,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他说,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广、问题多、工作重、责任大,比如消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学校发展,容不得半点马虎。他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和谐稳定对师生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和组织领导。二是要排查整改,狠抓落实。要学习“海恩法则”,加强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及时整改,加强预防;既要检查有显现度的现实隐患,更要分析摸排显现度不高的“潜在隐患”。三是要细化举措,规范管理。要结合单位存在的风险点,细化工作举措并加以落实,要强化“痕迹管理”意识,加强对工作进程的监督管控,保证工作实效。他还就二级单位安全稳定风险点排查报送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


(“防火术”成新生军事训练“规定科目”)

      刘在洲总结指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提高认识是基础、整改隐患是关键、加强管理是保障。他特别强调了二级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该树立的五种意识:
      一是树立灾难意识。“灾难从来都不只是假想敌”,消防安全工作不扎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就必然会引发灾难,有灾难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因此,消防无小事,隐患无大小,不要等火灾发生了,才懂得“代价惊人”。
      二是树立危机意识。学校校区多、建筑多、人员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多,人员行为难把控、各类火灾隐患一定程度上存在,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才能长治久安。
      三是树立责任意识。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规定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职尽责。
      四是树立政令意识。工作举措不落实就要落空,落空就要出事。各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规定的消防安全“七个一”重点工作,重视学校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切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五是树立敬畏意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既要敬畏他人的生命和财产,也要敬畏自己的“饭碗和自由”。敬畏生命就是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让师生员工远离火灾;敬畏“饭碗和自由”就是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因失职带来的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处分。
      他最后引用《人民日报》时评中的一句话告诫和勉励全校干部职工:把灾难的代价预支为安全的成本,进而固化为生命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