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召开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三年规划指导意见协调会

13.10.2014  12:02

10月11日上午,孝感市政府召开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三年规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调会,研究孝感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工作,协调落实三年规划指导意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义国、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郑香元、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何健、市政府督办室主任汪书清、市消防支队支队长贺庆,以及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卫计委、市规划局等2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消防支队贺庆支队长汇报了《意见》起草的相关工作情况。上半年市消防支队立足全市消防工作实际,以《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湖北省消防条例》等为依据,起草《意见》,并广泛征集各个部门意见建议。《意见》作为指导全市未来三年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从六个方面对未来三年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十余个部门负责人对《意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陈义国常务副市长就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为科学谋划和推进孝感消防“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消防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政策保证和推动力量,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意见》给我市公共消防建设带来的历史性积极变化,抓住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乘势而上,加快全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努力开创孝感消防发展的新局面。 二是要明确要求,扎实有效地贯彻实施《意见》。 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着力克服守旧观念和畏难情绪,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全力谋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新突破;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在坚持总体战略目标前提下,做大做强消防发展规划、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消防水源、消防警力增编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社会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建设;要凝聚能量,协同发展,从解决孝感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公共消防问题入手,加紧做好各类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的前期工作,推进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为全市公共消防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意见》有效实施。 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意见》实施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重点协调解决《意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强学习宣传,使各职能部门全面掌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切实做到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激发热情、主动参与;要狠抓工作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按年度分解任务、定责定量、倒排时间,并以《任务书》、《责任书》等形式,纳入地区刚性任务或民生实事工程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