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外专家研讨“一带一路”航空法

01.05.2018  19:11

新闻网讯(通讯员雷傲)4月28日至29日,“一带一路”航空法研讨会在武汉举行。来自海内外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就“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航空法律发展、航空公司法律实务、航空争议解决机制等国际民航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王志清、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柳芳、我校常务副校长冯友梅参加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国际民航组织、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航协、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国内外科研院校及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由武汉大学主办,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承办,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协办。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王志清致辞表示,推动“一带一路”航空法研究,对中国民航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随着“一带一路”工作的推进,中国民航在航空运输协定的签订调整、航线航班的开辟经营、民航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等方面,都可能会遇到政策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和安全风险等新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对国际民航公约、“一带一路”参与国家航空法律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中国民航的“一带一路”保驾护航。同时,“一带一路”航空法研究,对中国民航更好地完善航空法规体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王志清指出,民航业是国际性很强的行业,许多法规体系需要对接国际民航法律规定。“一带一路”航空法是国际航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一带一路”航空法研究,有助于我们掌握国际航空法特点和规律,吸纳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航空法规体系。

柳芳致辞表示,“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对接各国政策和发展战略,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协调联动发展,实现共同繁荣。这与国际民航组织的宗旨是一致的,我们的共同任务就是要建立和维护世界人民互联互通的蓝天纽带,构筑和拓展空中丝绸之路。

  柳芳说,2030年民航客运量预计会翻一番,达到80亿乘客,为建立一个安全、安保、可持续的全球航空系统,国际民航组织提出了一系列战略目标,采取了包括“不让任何国家掉队”的举措。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的一类理事国,是民航大国,在航空互联互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

冯友梅表示,研讨会的举办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优势与影响,有益于各高校国际法师生拓展国际视野,了解世界前沿动向共同促进航空法领域的研究。

研讨共分五个单元,内容分别为:“一带一路”与民航立法新发展、航空公司与“一带一路”法律事务,“一带一路”与航空器融资租赁、航空法热点问题研究、“一带一路”与航空争议解决机制。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是中国高校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机构,2015年被中宣部批准为国家高端智库首批试点建设单位,是法学领域唯一的一家国家级高端智库,是我国国际法领域的引领单位。

(摄影:张毅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