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工商联合上门“问诊”

29.06.2018  18:32

日前,浠水县法院与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驻城区某大型商场联合行动,就消费者反映的商家欺诈消费情况进行实地“采集”证据,并就锁定的现场证据与商家负责人进行知会。

在近期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不间断的有消费者致电浠水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告知他们在浠水县城区某大型商场购买商品后遭到欺诈消费的遭遇。当时法庭工作人员向消费者释明,遇到这种情况,可向工商315投诉。

民二庭负责人获悉此事后认为,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还是向人民法院以商家欺诈消费起诉,是消费者选择救济权力的不同方式,同时考虑到法院当前受案的“井喷”现状,法官的办案压力陡增,为了避免纠纷,将纠纷消化在案件的源头,法官们“合议”后,认为法院有必要和工商部门一起上门,到该商场与商家负责人约谈。

为调查欺诈消费事实,工商部门进驻前先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便装进入商城,购买了小额商品,出商场时被站门口的一玉器店销售人员拦住,要求凭用小票抽取有价兑奖券,结果“中奖”1000元,销售人员当即要求持票人再补交数百元,即可买到橱柜里的某种玉器。工作人员拿着兑奖券,径直来到商场办公室,和法官会合后,一起与经理照会。

通过了解,原来是商家将商场内的场地租给某玉器代理商,欺诈消费的事实不是商场自家经营行为。当法官和工商工作人员向商场经理阐明,如果再放任这种欺诈行为的持续发生,将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和潜在诉讼风险,并影响到商场的商业信誉时,商场经理当即表示将竭尽所能的终止与玉器代理商的租赁合同,净化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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