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民政局局长被免职 多名干部因人情保受处分

15.10.2015  18:14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省纪委网站通报,黄冈市纪委日前作出决定,对“2015年湖北媒体问政”中曝光的浠水县低保问题,给予黄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军,浠水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叶又明,浠水县副县级干部、县民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姚咏松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

  9月17日,媒体问政曝光了浠水县丁司垱镇石头咀村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9月24日,浠水县纪委作出处理决定:给予石头咀村党支部书记王全明撤职处分;给予该村原支部书记熊业友、丁司垱镇原驻村干部徐兴益、丁司垱镇民政干事刘天远、浠水县社会救助局原局长张修志、浠水县社会救助局局长郭小华等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刘天远丁司垱镇民政干事职务;给予浠水县民政局副局长马新来、丁司垱镇党委委员皮东洲、丁司垱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杨小林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浠水县免去姚咏松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10月10日,浠水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丁司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万学锋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