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42条具体措施,PM2.5浓度下降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湖北强力推进蓝天工程

13.03.2015  18:18

 

湖北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图为环保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中国环境报讯(熊争妍)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雾霾”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习近平总书记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说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抓不懈,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去年以来,全省实施减排项目1525个,淘汰黄标车20万余辆、燃煤小锅炉1400余多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运行,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

   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湖北首先抓计划制定,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42条具体的措施,明确了全省各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一些任务的要求。并出台相关考核办法,与17个市(州)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PM10和PM2.5浓度下降率纳入了2014年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发挥了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制定了《湖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各市(州)火电脱硝、水泥脱硝、小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等具体任务。

  为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项目建设,湖北省环保厅深入推进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污染减排工作,将重点项目治理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到每台机组或生产线。据悉,全省51台火电统调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全省90平米以上钢铁烧结生产线已全部配套建成脱硫设施。

  此外,湖北加速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共计淘汰燃煤小锅炉1420台,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湖北省的落后锅炉淘汰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保持下降。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切入,加强重点领域防治。武汉市实施“双十”行动(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十大举措、加强烟粉尘污染治理10项承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6%。襄阳市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71个。荆州市设立“禁烧区”,治理秸秆焚烧污染。

  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污染“贡献”非常大。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湖北制定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正式标准,全省有7个地市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机构,荆州等8市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省已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40万余份。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6月之前,湖北省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需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具体禁行区域,由各地市来划定。

  在日前召开的2015年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上,副省长曹广晶肯定了去年以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今年的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坚决破除“唯GDP论”、“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先污染后治理”等错误观念,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在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更新改造、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超常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政府带头禁烧秸秆

   建立“定责、履职、问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

  湖北是农业大省,秸秆资源丰富。每到夏秋收获季节,就会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短时间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两年的监测分析得出结论:生物质燃烧对武汉市空气污染的贡献率为12.7%。

  在全省率先推行秸秆禁烧,荆州市去年下了苦功。各级干部都“”起来,到农户家里做工作,到缺劳动力的农家帮忙,24小时到田间地头接力巡查。除了还田,荆州还将秸秆资源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政府出资,对农户和打包收购秸秆的企业给予补贴。

  效果如何?荆州市长李建明表示,禁烧后全市PM10明显下降。城区17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产生24万吨秸秆,粉碎还田80%,综合利用20%,基本没有焚烧。

  去年10月9日,荆州区城南开发区三红村出现54亩“黑斑”,导致3名官员被“摘帽”,荆州区540万元工作经费被扣减。“秸秆禁烧,政府要负主责。”李建明说,要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多部门联合执法体系,促进形成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加强执法检查。

  2015年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5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秸秆涉及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等诸多部门,秸秆禁烧工作点多面广执法较难。为此,湖北省建立了“定责、履责、问责”的网络化责任管理体制,将监察执法人员推向执法一线,不断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环境监管。将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每日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布,通报火点监测结果。同时,把禁烧执法纳入省环保厅开展的“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之中,重点对主要农作物产区进行现场督查。

   出重拳严管控

   建立市、县、乡镇、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收官之年,是湖北省全面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第一年。省长王国生明确指出:“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群众看到天更蓝。”他要求,要下决心、出重拳、严管控,不断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

  今年湖北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着力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蓝天工程。湖北今年的“治气”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7.4%、8.3%、9.7%和7.2%。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削减目标任务。

  根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全省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限期完成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深化面源污染治理,配合住建部门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建立和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20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70%以上。《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已规划出治理蓝图,湖北将不遗余力打好治气攻坚战。

  据了解,省环保厅将联合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奖惩,每月公布各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以武汉城市圈为主体,建立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立体网络。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实现省内所有国控点、省控点的监测数据共享互通。

  今年,全省地市以上将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在此基础上,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开展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全省所有城市将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在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提出,将围绕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大力实行三个“零容忍”。

  对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继续开展“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饮用水水源保护行动、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

  对环保的土政策 “零容忍”。按照国家两办的要求,拉网式开展清理工作,纠正和新《环保法》规相违背的行为,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对环保不作为和乱作为 “零容忍”。环境执法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特别是要公平执法。对知法犯法,违法违纪,执法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最近,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要加强信息公开,让所有的污染源排放暴露在阳光下,让每一个人成为污染排放监督者,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共治雾霾的局面。湖北正循着这条道路,把治气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政府主导和全民行动相结合,聚心聚力,共防共治,努力让蓝天成为最美的底色。

党政领导抓环保

牢牢把握“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不断强化“保护就是发展、绿色就是财富、文明就是优势”的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生态保障。

——湖北省委书记 李鸿忠

大气污染防治是重大民生工作,也是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要立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污染防治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和全民行动相结合,保护与发展并重,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空气。

——湖北省省长 王国生

发布改善空气质量2015年实施方案

武汉力争PM2.5浓度下降3%

中国环境报讯(高原)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发布了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5年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力争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去年下降6%和3%,比2013年下降15%和13%。其中,多项重点举措剑指挥发性污染物、黄标车、工地扬尘及餐饮油烟污染。

寻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头。今年,武汉市将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排放源清单,并实施总量管控。根据调查情况,石化、表面涂装等行业将被套上“紧箍咒”。

淘汰7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今年5月1日之前,武汉市所有新城区将对黄标车采取禁行措施。年底之前,全市将淘汰7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同时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年将推广1万辆,城区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65%。此外,年底之前,在全市范围内供应国Ⅴ车用柴油和国Ⅴ车用汽油。

24小时监控工地扬尘污染。工地扬尘是增加PM10浓度的重要推手。今年,武汉市将对工地扬尘开展在线监控,在建设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装置80套,通过实时监测和取证,加大执法力度。此外,将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管理,确保渣土车100%密闭运输、严禁漏撒。年内将完成34家采石场综合整治,并不再新批采石许可证。

改造1.25万户油烟直排。今年,武汉市将对1.25万户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场所以及居民家庭的餐饮油烟直排设施实施治理改造。为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今年武汉市将继续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57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8%以下。同时增加电力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全市清洁能源(不含二次转换的终端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例达到38.8%。

全国两会湖北代表推广经验

建议秸秆禁烧需要全国一盘棋

中国环境报讯(喻妙)全国两会期间,湖北团全国人大代表将秸秆露天禁烧、综合利用的“湖北经验”带到北京,呼吁从全省联控到全国“一盘棋”,处理好秸秆焚烧,为大气污染防治贡献力量。

在空气质量恶化的过程中,焚烧秸秆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驻鄂全国政协委员、省台盟主委江利平告诉记者,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两年的监测分析得出结论,生物质燃烧对武汉市空气污染的贡献率为12.7%。

全国人大代表、潜江市委书记张桂华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一年秸秆产出约为7亿吨~9亿吨,其中至少有近1/3被焚烧,其造成的污染和资源浪费可想而知。以潜江市为例,拥有耕地160万亩,每年产生秸秆总量100万吨以上。目前,潜江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不到30%,其中还田率不足20%。

据悉,湖北省荆州市2014年在全省率先推出秸秆禁烧举措。全国人大代表、荆州市市长李建明告诉记者,2014年荆州市主动探索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中心城区及周边1700平方公里的禁烧区内,农作物秸秆实现了80%就地还田、20%收集利用。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今年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5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秸秆露天禁烧‘全国一盘棋’,效果才能最大化。”湖北等省份“禁烧”,只是“一部分人先动起来”,但全国大气生态是个相通的大系统,空气是流动的,局部的改善缓解不了整体的污染。江利平提出,“禁烧”需要大家“一起来”。

代表们纷纷表示,少数省份禁烧,多数省份仍然冒烟,局部的改善缓解不了整体的污染。张桂华与李建明均呼吁从国家层面更大范围地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并形成秸秆露天禁烧联防联动、群防群管的局面,共同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据了解,湖北出台相应法规之前,江苏省以及西安市、合肥市、汉中市等已出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指出,秸秆露天禁烧、雾霾防治确实需要全国“一盘棋”,各省联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对秸秆禁烧有了明确的规定。呼吁国务院或相关部委制定具体法规和细则,推动相关工作实施。余桃晶

湖北严格实施新环保法

限产停产企业8家,查封扣押3家,行政拘留4人

本报讯 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两个多月,湖北实施情况如何?今年以来,湖北省环保厅继续积极开展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严格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日前通报曝光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彰显了执法的坚定决心和强硬措施。

据悉,2015年1月以来,湖北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其5个配套办法,大力开展环境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湖北副省长曹广晶多次前往省环保厅现场调研,并作出加强和严格环境执法的重要指示。全省各地积极行动,以大力推行新《环保法》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2月底,湖北省已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产停产8家,实施查封扣押3家,对环境违法企业法人实施行政拘留3起4人,极大威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1月26日,黄石市发现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废物案,黄石市环保警察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治安处罚。

另有3人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荆州市湖北三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雨水管网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呈强酸性生产废水,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法人吴某某实施行政拘留。仙桃市湖北金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软管将200吨未经处理的呈强酸性生产废水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仙桃市公安局依法对公司法人周某及车间主任冯某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决定。

荆州市王保桐塑料加工厂无证擅自处理危险废物,十堰市十堰汉桥工贸有限公司被取缔后违法生产非法排放,黄冈英山段小明加工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均受到查封扣押一个月的处罚。

目前,湖北省各级环保部门正在加大推进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环保“土政策”零容忍,对环保行政失职、渎职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严、狠、实”三字方针,促进新《环保法》贯彻落实到位,筑牢生态湖北防线。

湖北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出具体要求

完成可吸入颗粒物削减任务

中国环境报讯(喻妙)记者近日从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湖北将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削减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对照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实施细则,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采取超常规手段,全力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会议明确,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配合公安部门加速黄标车淘汰,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实现社会化环保检测机构在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控制。有效控制秸秆焚烧等污染。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武汉市及城市圈地区继续完善本地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水平。

会议提出,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逐步开展空气质量预报,探索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序,防范得力。要加强联动协调,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湖北省机动车尾气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武汉城市圈形成大气联防联动机制。认真落实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每月通报各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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