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龙法庭、派出所联动调解促和谐 

19.10.2017  16:26

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活龙法庭联合活龙坪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积怨。

6月17日上午,原告钱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到“黄角树”办事,车上载着原告陶某和刘某。当车行至被告徐某薅玉米的公路上时,被告徐某认为钱某的摩托车将被告放在公路上的化肥口袋轧到,被告徐某持薅锄捶原告钱某驾驶的三轮车前轮雨板,随后二原告与被告发生了抓扯。经鉴定钱某、陶某此次受伤为轻微伤。在调解双方问题时一直没能达成一致,原告钱某与陶某就此事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谈华斌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派出所了解当时情况,会同办案民警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法庭、派出所决定从案件的被告徐某作为突破口,在接触双方当事人的过程中,双方一开始毫不退让,两个单位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从人情和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阐释个中利害关系,经过不懈努力,被告徐某态度缓和了下来,最终双方就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也让两家的关系得以缓和。

活龙坪法庭作为该院最偏远的派出法庭,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讲究工作方法,多次联合乡镇其他部门、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协助案件解决。活龙坪法庭此次联合派出所成功调解案件,是该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良好实践。在解决了纠纷、化解了积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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