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深入开展 “六进”活动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

20.08.2014  13:56

  武汉市民宗委按照下发的《市民宗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工作方案》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筑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基础。

  一、领导重视,部门参与,创建活动机制更加健全。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研究部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明确创建活动工作要求。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学忙,深入寺观教堂,民族企业、中小学校和社区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民宗委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年投入资金近100万元,用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铺开。

  二、重点突出,示范引领,创建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上年创建的基础上,把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全面铺开,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出现新创新,不断出现新形式。硚口区长丰街百泽社区在小区举办“同唱民族团结歌,共建和谐大家庭”的纳凉晚会,各民族居民自编自演少数民族歌舞,中间穿插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民族风情抢答等互动节目,寓教于乐的形式增强宣传创意。

  在深化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同时,重点放在“抓试点、树典型、促团结”上,创建工作由点到面、系统推进、全面铺开,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合法权利逐渐深入人心。

  三、强化服务理念、协调矛盾纠纷,创建活动内容更有实效。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市民宗委始终把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好、管理好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创建活动内容的实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公安、民宗、工商、城管等部门改变了过去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通过治理促管理的工作方式,变为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来促管理的工作方式,增强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感情。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活动,汉口、武昌等回民小学和江岸民族幼儿园每年都要招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入托,并为他们减免相关费用,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