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8·7”洪灾水毁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25.08.2017  12:12

(刘先慧 华磊)近日,南漳县石门集水库灌区“8·7”特大洪灾水毁恢复工程(第四批、第五批)水毁工程通过验收。该工程主要涉及石门集水库灌区内的支渠及斗渠。工程共投资共计564.35万元,工期4个月。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盘龙电站恢复和群兴水库斗渠、曾家畈五组庙岗哑子斗渠、佘家湾二组盘山渠等11条斗渠水毁修复。该项目从根本上解决渠道因洪水产生的损毁、塌方、淤积和渗漏等问题。提高了渠道的抗洪率和供水保证率,保障了当地人民的农业生产质量。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