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警方举行退赃仪式 8名受害人领回被盗财物

23.07.2015  00:40

    新华网武汉7月2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谭元斌)记者22日从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获悉,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近日举办“陈某等人系列入室盗窃案”退赃仪式,8名受害人集中领取了价值3万余元的被盗财物,在当地传为佳话。

    据介绍,今年6月3日晚19时许,陈某伙同他人在洪湖市峰口镇入室盗窃时被民警现场抓获,其同伙漏网跑掉。经审讯,陈某交代其单独在洪湖市万全镇入室盗窃1起,伙同代某在峰口镇入室盗窃11起,涉案财物共计30000余元。因代某喜爱上网,民警在辖区各个网吧进行布控,经过5天摸排蹲点,于6月9日在辖区“洋洋网吧”内将涉嫌入室盗窃的代某抓获。

    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协作下,通过多方调查走访,民警在代某住处追回涉案财物手机一部、三星平板电脑一台及现金5000元。

    20日晚20时许,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在所内举办“陈某等人系列入室盗窃案”退赃仪式,邀请8名受害者来派出所领取价值3万余元的被盗财物。

    在这起系列盗窃案中,有一件翡翠观音吊坠尤为特别。它是受害人张某的女儿出嫁时送给父亲的礼物,因女儿远嫁他乡,很少回家,张某经常以此睹物思人。吊坠被盗后,张某自责不已,常常暗自伤心落泪,得知此案侦破后,他给峰口派出所打来电话,希望民警能够帮其追回吊坠。

    陈某供述称,以为吊坠不值钱,随手扔掉了。然而民警没有放弃,沿着陈某活动的轨迹,经过十多天的找寻,终于在陈某住过的宾馆的老板的帮助下,在宾馆外的垃圾桶内将吊坠找回。

    目前,陈某已被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代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完)

(责任编辑 余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