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山区换届选举7个阶段时间调整的通知

13.10.2016  19:20

湖工选区各选民小组及全体选民:

  接洪山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通知,2016年10月10日,洪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将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调整到2016年11月16日。依据《关于调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方案〉中7个阶段时间的通知》(洪选办[2016]16号)的要求,洪山区狮子山街湖工选区的7个阶段时间重新确定为:

(一)安排部署(7月30日至8月31日)

(二)选民登记(9月1日至10月27日)

(三)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9月15日至10月15日)

(四)审查考察代表候选人(9月15日至10月30日)

          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11月1日前)

(五)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2日至11月9日)

(六)代表选举(11月10日至11月16日)

11月16日为法定选举日。湖工选区必须在11月16日12时前依法选出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票截止时间11月16日10时。因教学和工作等原因不能在16日参加投票的选民,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在11月15日设立流动票箱进行投票,但计票日期必须在11月16日进行。

特此通知。

              湖工选区选举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3日


换届选举“九严禁、九必须”要求

  中央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严纪,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湖北省委强调把组织原则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严格组织程序、执行组织制度,严守“九必须”组织原则:

  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