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铁山法院远程视频审理一起暴力妨害防疫刑事案件

23.02.2020  21:55

2月21日上午,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暴力妨害防疫案,被告人何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后,何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案是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黄石市铁山区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案情简要

2月13日下午17时25分许,被告人何某不遵守黄石市铁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小区封闭式管理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在不符合外出条件的情况下执意外出。在被检查卡口的防疫工作人员范某劝返时,何某不听劝阻强行冲卡,阻挠范某等防疫工作人员正常执勤,并趁范某不备朝范某面部打了一巴掌。在遭到在场其他人员的劝阻后,何某仍继续殴打范某,致范某面部、腰腹部等多处擦伤。经鉴定,范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案发后,何某赔偿范某经济损失,取得范某的谅解。

 

依法快审

 

为确保防疫期间社会秩序平稳安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铁山法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就案件审理、庭审保障、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等制定详细方案。2月18日,检察机关以何某涉嫌犯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铁山法院同日立案并以远程提讯方式向何某送达了起诉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听取了何某的申辩意见,同时协调法律援助部门为其指派律师进行辩护。2月21日上午,被告人何某被带进黄石市第一看守所内的远程视频讯问室,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在铁山法院的审判庭内,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借助科技法庭的远程视频通讯和审判辅助功能,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庭审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最后亦发表了陈述意见。整个庭审公开透明、有条不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当庭宣判

 

经审理认为,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控社区居民外出是防范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之一。被告人何某不遵守防疫工作有关规定,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返,阻碍依法履行职务,并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实施殴打,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严惩。鉴于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辩护人的量刑意见、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警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重要关键期和窗口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遵守防疫工作的相关规定,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切勿以身试法。人民法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 三项规程”,依法快立、快审、快判,从严从速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理秩序,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黄石中院 铁山法院 责任编辑:付诗雨 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