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5万多份法院裁判书公之于众以公众监督促司法公正

06.07.2014  10:48
  5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省各级法院去年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生效裁判文书达55797份,所有文书均公开可见。
   规范自由裁量权,抵制不当干预
  今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需在年内全部上网接受公众监督,我省是其中之一。
  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明华介绍,省早在2004年就已开始尝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那时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还没上线,我们就以‘湖北法院网’为平台,上传了部分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认为,裁判文书公之于众,可以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抵制各种不当的干预,这对增强司法透明度、防止司法权滥用,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公众监督,压力亦是动力
  省每年要审理的案件数量达数十万件。尽管离“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还有距离,“但我们做了很多有益尝试,也积累了许多经验,为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做了充分准备。”杨明华说。“对法官来说,裁判文书上网,无疑会造成一些压力,但这也是动力,促使我们更加主动地去学习、提升自己。”省高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陈辉说。在最高人民法院最近举行的一次评奖中,她的一份裁判文书获得二等奖。“从案件合议到判决文书最终定稿,花了超过一个月时间。”提及该判决书成稿始末,陈辉仍记忆犹新。“在裁判文书里,我们会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逐一分析,做到辩法析理,让败诉一方清楚地知道自己败在哪里。”省高院刑一庭法官郭川阳说,每一份裁判文书定稿前,都会经历至少10余次修改,判决书成稿后,审判长和庭长还会反复审阅修正,“我们必须要‘以理服人’,让所有人都挑不出错”。
   实名公开,知情权博弈隐私权
  为确保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裁判文书所涉当事人全部实名公开,并且与送达当事人的一致。“这一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用做法。”杨明华说。
  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法律也要求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隐私权、信息安全。为平衡两者关系,法院在上传裁判文书时,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等要进行匿名处理。同时还要对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尽管如此,还是有个别案件的当事人觉得裁判文书上网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我们会反复做思想工作,告知其相关的政策和文书上网的必要性。”杨明华说。(杨康、蔡蕾、尹菲、江松育)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