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法院四项措施全面促执行案件和解

14.07.2015  17:50

          近日,来凤县人民法院通过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两起借款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均对法院的执行结果感到满意,并对执行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该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充分发挥和解执行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创造性的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和解措施。

          该院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等不宜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交心谈心,注重促进双方感情交融,通过换位思考,使彼此获得理解。

          执行案件中有些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又不依不饶,极易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以“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纷争有恒心,排忧解难有诚心”的精神,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解。

          对于有一定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措施,对其形成震慑作用,然后再进行细心劝解,释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刚柔并济,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对于对抗情绪大,无法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一切社会关系,与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协调配合,发动当事人亲戚朋友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促成执行和解。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