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正为民办案 当事人两次送锦旗致谢

30.07.2014  20:55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蔡蕾  宋峰 编审  程勇)  “感谢您们,为我这个弱势群体四处奔波。”近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院内锣鼓齐鸣,当事人王某将两面写有“公道人心,公正执法”、“一身正气,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感谢法院尽心尽责帮其执行被骗的财产。这已是王某第二次给西陵区法院送锦旗致谢,早在2013年6月,王某就给法院送来两面写有“公正执法、廉政为民”、“廉洁高效、为民办事”的锦旗。

      原告王某是一下岗职工,自2010年起多次被“矿老板”赵某忽悠借钱,先后被骗298000元,赵某后因诈骗罪判刑入狱,而被骗的298000则杳无音讯,难以追回。被骗的近30万现金,绝大多数是王某找亲戚朋友借的,被骗后王某独自承担巨大的还债压力,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

      2013年5月23日,王某起诉到西陵区法院,了解到该案的特殊性及原告的实际困难,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立案庭当天立案,并将卷宗送至承办人手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马上查询被告赵某的财产,并对其名下拥有的一套房屋产权进行冻结,确保判决后的执行到位。了解到被告赵某关押在潜江市广华监狱,承办法官遂及时与监狱进行联系,6月8日早上,承办法官赶到监狱,在监狱送达法律文书后,经与被告协调沟通,当天下午即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赵某返还原告王某人民币298000元及利息损失。

      从立案到财产保全、再到判决,王某在西陵区法院仅用了15天!拿到判决书后,王某及其家属激动不已,一再表示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于是就邀请锣鼓队来到法院,送上锦旗。

      法院判决后,被告因在服刑缺乏偿还能力,没有主动履行判决内容。王某遂向西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帮王某要回被骗财产,执行局法官多次往返监狱做被告工作,又同被告家属反复沟通,最后将被告所有的一处40余平米的房屋处置还债,在第一次拍卖流拍后,法官又征得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将房屋以拍卖底价抵给原告偿债。拿到抵债的房屋,看见奔波劳累的法官,心存感激的王某遂又给法院送来了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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