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

06.07.2021  16:35

7月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6次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是一次鼓舞人心、指引方向,坚定信念、凝聚伟力,以史为、开创未来的大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历史眼光、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担当精神,向全党发出号召,要求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要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在九个方面“必须”做到,这为我们乘势而上、开拓奋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学习好、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筑牢思想根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在全省法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体现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中。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湖北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强烈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把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候旺发,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作了专题发言,交流了学习体会。其他院领导、厅级干部参加会议,省法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