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下发《决定》 号召向杨军同志学习
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踏实工作,省法院下发《关于为杨军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下称《决定》),号召全省法院干警向杨军同志学习。
杨军同志生前系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7月25日,他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中突发疾病,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2岁。
《决定》指出,杨军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0年来,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公正使命、践行为民初心、忘我奉献付出、永葆清正廉洁,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饱含对审判事业的热忱,“五加二”“白加黑”是工作常态,但从不喊苦喊累,始终奋战在刑事审判最前沿。他心系群众,为民解忧,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对涉弱势群体和未成年人案件,注重从当事人实际出发,依法“温情审判”。他公正履职,实干担当,敢于啃“骨头案”,办“棘手案”,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他紧绷社区防控和扫黑除恶两根弦,每天忙完防控任务后,就把所有时间用于网上查看证据、电话沟通案情、摸清黑财“家底”,做到疫情防控不停步,审执主业不“降档”,司法服务不“掉线”。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他始终秉持对职业的敬畏、对纪律的严守,从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用“4000件案件,没有一次人情”彰显了新时代法官的廉洁政治本色。
《决定》强调,杨军同志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崇高信仰,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司法工作无比热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突出代表,是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好法官、好干部。
《决定》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要以杨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公仆情怀,公正履职、实干担当的职业操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宣传杨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正在开展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明年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将杨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鲜活教材,鼓舞和激励广大干警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沙市区法院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