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宜昌当阳市召开
湖北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现场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贵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侯江波主持会议
当阳市岩屋庙法治文化小区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不断凝聚法治建设正能量。9月11日上午,湖北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宜昌当阳市隆重举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普治办专职副主任、法制宣传科(处)长,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宜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德才,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侯江波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贯彻了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省委《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总结交流了“六五”普法以来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世敏在大会上致辞,当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全胜汇报了当阳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武汉市等6个单位作大会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观看了以“弘扬法治·放歌当阳”为主题的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及当阳市法治文化建设专题宣传片,实地观摩了湖北华欣城市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雄风法治文化大道、雄风村法治文化大院、岩屋庙法治文化小区、临沮法治文化主题景区等5个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现场。
陈文贵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按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部署和工作实际,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宜昌市法治文化建设起步早、动作大、站位高,创新提出了“用法治文化打造普法工作升级版”的工作思路,措施有力度,思考有深度,特色鲜明,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当阳市提出并实施建设法治文化“培根工程”,得到了厅领导、宜昌市委市政府和参会同志们的充分肯定。
陈文贵强调,全省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三个转变”,避免“三个认识误区”,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基本共识,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和法治湖北建设进程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内在动力。
陈文贵要求,全省各地要着力从四个方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高规格出台本地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标明法治文化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点面结合,统筹规划,重点实施,确保各地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二是加强三个创新,突出法治文化建设成效。要以理念创新为总开关寻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突破和超越,从创新观念释放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创新法治文化形式,积极探索社会信息化条件下营造法治文化氛围的新途径、新办法,积极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要抓好基层工作创新,把握社会脉搏,了解群众需求,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工作,使法治文化建设拥有扎实的根基和旺盛的生命力。三是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创造条件分类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道、社区、长廊、小区、院落等公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完善基层公共法治文化服务设施,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评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在全省宣传推广,形成齐头并进、百花齐放的阵地建设氛围。四是加强特色提炼,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要加强本地法治文化内涵的研究,赋予品牌以内涵特色;要加强法治文化内涵的成果转化运用,赋予品牌以手段特色;要因地制宜设计出最适合本地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发展的方式,分类分层次分阶段推进,赋予品牌以路径特色;要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各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推广,赋予品牌以宣传特色;要探索引进社会评价体系,调整改进工作重心工作方式,赋予品牌以评价体系特色;要积极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建立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体系,赋予品牌以服务特色;要进一步优化法治文化人才队伍结构与引进,赋予品牌以人才特色;要树立法治信仰为一元,统领“一市一特色”、“一县一品牌”、“一镇一主题”、“一部门一重点”的多层次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体系。五是加强机制建设,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合力。各地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与其他目标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检查,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沟通协调机制、工作责任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厅法制宣传处)